2017年4月7日 星期五

攝影(之二)---讀者

攝影(之二)---讀者

高雄美術館在2013年4月24日到7月7日期間,以「瞬間的永恆:普立茲新聞攝影獎70年大展」為名,展示了普立茲新聞獎的經典照片。在導覽的折頁中有著這樣的敘述「觀者不免覺得舉目所及似乎是許許多多難以承受的沈重悲劇:盡是災難、戰爭、殺戮、衝突、貧病、死亡……,然而若能仔細觀之,則可察覺體會期間仍熠熠閃爍著人性的光輝:勇氣、堅毅、奮鬥、關懷、真誠、愛……」這片段的介紹,顯示出紀實攝影的意義。不管環境如何惡劣,生命遭遇何種挑戰,在那遭遇災難的時刻,總會有秉持信念的人,驅動著自身的行動,展現出生命的韌性與價值。透過攝影者的眼睛,將被攝者的生命,紀錄在影像之中,讓身在它處的讀者,也能夠進行深刻的思索,探究生命價值的問題。

固然紀實攝影的本質在呈現真實,但是,我們卻也都非常清楚,所謂的真實,是完美的理型,它只可能趨近,無法真正如實的紀錄。做為影像紀錄的攝影者,以什麼樣的態度面對被拍攝的對象,用什麼樣的拍攝技巧進行紀錄,都會成為一種觀點,影響著照片所傳遞出來的訊息。所以,影像的拍攝態度、技巧,以及呈現方式、排列順序,都會經過某種彰顯與刪消的過程,成為一種被創作出來的文本。做為讀者的我們,必須時時保持一種清明,覺察紀實攝影本身,也是再創造的過程。避免一廂情願的相信,而掉入被操控或甘願被操控的意識型態中。

自我意識的建構,並非否定影像的價值,而是在理性的思維下,突破單向接受的關係。做為觀看者的我們,有責任穿透影像背後的意圖,反向提醒的紀實攝影的工作者,以更加審慎的態度思考攝影的意義,將影像推向更加完美的境地。

高雄市文化局「2012年書寫高雄創作獎助計劃/圖文組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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